湖北宜昌宜昌五龙大道景观工程二标段(桩号7+000~2+200)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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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一、投标人提问部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条:是否允许分包,允许;而在通用合同第十条: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前后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答:以专用合同条款第十条为准,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报价要求第*.**条:种植土回填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元/m*,是否是对项目编号************绿化用地整理综合单价的要求?答:种植土回填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元/m*仅适用于项目编号************绿化用地整理综合单价的要求;*、项目编号************栽植乔木:深山含笑,胸径**-**cm,***株;项目编号************栽植乔木:皂荚A,胸径**-**cm,现如此大规格深山含笑、皂荚市场上基本没有货源,可否将胸径**-**cm深山含笑、皂荚更换为其他易采购的苗木品种?答:投标人在编制(项目编码************——栽植乔木——深山含笑A)报价时,统一按乐山含笑考虑编制报价;项目编码************——栽植乔木——皂荚A不更换;*、投标人须知中发布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时,而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如此推算制作投标文件有效时间其实只有*天,时间过于仓促,且在招标文件第***.******.***条: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可相应延长投标时间,利于该工程投标文件的制作准确及合理性,可否将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星期?答: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仍为****年**月**日**时**分,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二、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人:宜昌市******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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