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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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DB**)、《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B****)规定(以下简称《规范》),我中心即将对海门区行政中心区域*个电动自行车停车场进行改造。 一、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改造内容:*.建设足够数量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按以上两个《规范》建设简易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 二、成本回收组成:*.在合作期内,我中心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无偿供电。*.在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方取得电动自行车充电全部收益。 三、请有投资意向企业于****年*月**日**:**时前到我中心北京中路***号进行实地勘探,*月**日上午*:**时至北京中路***号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洽谈。 洽谈需附带材料:*.*个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设计图纸、方案;*.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系统建设设计图纸、方案。尽量详细。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中心安全保卫科:********。 南通市海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