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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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新昌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约***辆各类机动车辆的投保、理赔及其服务。(一)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若期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该合同自实行车改之日起自行终止。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及时重新组织招标,合同顺延,直至重新确定新的保险机构时为止。(二)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各类机动车辆(乘用车、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按非营业用车投保,保险险种统一定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四种。*、交强险保险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损失险:新车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旧车车辆损失险的******新车重置价进行折算;*、第三者责任险:乘用车、货车、特种车赔偿限额为*-***万元,摩托车赔偿限额为*-*万元,实际投保时,投保单位有权在以上赔偿限额范围内确定投保赔偿限额。*、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投保车辆的实际座位数,乘用车、货车、特种车每座赔偿限额为 *-*万元。摩托车每座赔偿限额为*万元。实际投保时,投保单位有权在实际座位数范围内确定投保座位数。*、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要求;(*)必须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供应商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全文查询网址为:http://***.******.***.cn/zfcg/ygzlxz/******/t********_*****.html。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可在本中心网站***.******.***.cn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必须为浙江省****-****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新昌县设有分支机构。*、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昌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账号:*********************特别说明: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项的名称及编号。*、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 年 ** 月 **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开标时间、地点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分。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昌县大道东路***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联系人:潘女士 邵女士 陈女士,电话:****-********,****-********,传真:****-********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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