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城南乡潜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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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和潜溪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现经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新昌县城南乡潜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昌县城南乡潜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地点:潜溪村*、预算总工程款约为******元人民币(含税金及所有费率),房屋拆迁费另加。*、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内容:该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面积约*.**亩,主要工程为房屋拆除与清理、土地平整、路渠施工等,具体按设计图纸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二、申请对象*、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所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施工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三、申请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四、招标方法、开标时间*、总造价让利法(让利*-**%),步长率为*.*%。*、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五、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垫资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六、申请手续*、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和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需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昌县外企业需建管局备案证明。报名不足三人,取消此次招标。*、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为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办理申请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在开标前存入或转入招标人账户,开户单位:新昌县城南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账号:***************。开标后,中标者在中标公示后*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按财务规定程序退还(不计息)。七、本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涉及农户的政策处理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招标人不负责政策处理,由于农户政策处理原因所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的,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八、联系人:王孝余 ********蔡林灿 ***********李相苗 ***********城南乡人民政府城南乡潜溪村村民委员会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