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综合节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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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综合节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项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现场踏勘的内容及要求,更正为: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现场踏勘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联系人姓名:何老师
联系人电话:***-********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评审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暖通或热能动力或电气或计量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具有暖通或热能动力或电气或计量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暖通或热能动力或电气或计量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名得*分;具有暖通或热能动力或电气或计量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名得*分,最高得*分。 注:上述人员不可重复计算得分。同一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及中级职称的,按最高等级计算得分。需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无提供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吴小姐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