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13年全市第三批次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代理等相关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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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规定和要求,咸宁市国土资源局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对****年咸宁市第三批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监理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项目涉及县(市、区)本次遴选只涉及咸安区。二、遴选的组织本次遴选工作由咸宁市国土整治局负责组织实施。三、报名及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必须是****年*月**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批准****年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备案的通知》中予以备案通过的相关单位, ****年*月在省厅登记备案的**家监理单位也可报名。凡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处罚期内的相关中介机构,此次不得参加报名。(一)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报名条件:在近三年内从事过类似项目工程招投标代理业绩不少于*个,其中承担的有一个项目投资在****万元以上,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培训的人员不少于*人,且有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二)监理单位报名条件:在近三年内从事过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个,其中承担的有一个项目投资在****万元以上,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培训的人员不少于*人,且有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有参与本次遴选的单位,只能承担本方案中的一个项目。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遴选申请。四、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资质审查合格制。(一)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提出报名书面申请和中选服务承诺书,委托本单位专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有社保证明材料),并带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险证明现场报名。报名单位应提供审查的证件、资料原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政府采购资格证、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明、参与项目招投标人员名单(参与项目招投标人员必须提供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和类似业绩等原件审查。(二)监理单位提出报名书面申请和中选服务承诺书,委托本单位专人(委托专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有社保证明材料),并带本单位在职人员和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险证明现场报名。报名单位应提供审查的证件、资料原件包括: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明、参与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参与项目招投标人员必须提供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和类似业绩等原件审查。同时,提供以上胶装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咸宁市国土整治局审查备案,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遴选工作。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咸宁市国土整治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六、审查、遴选方式和时间审查、遴选时间:****年**月**日;审查评审委构成:项目业主代表*人, 从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共* 人;审查、遴选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咸宁市双鹤路**号)。 参加遴选单位及人员:咸宁市纪委、检察院代表,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耕保科、咸宁市国土整治局相关人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参加遴选的中介机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现场。七、有关要求(一)遴选结果公示期满*日后,无特殊原因的第一中标单位应主动与项目所在地业主联系,及时签订合同或意向书,并在遴选结果公示期满后的**日内报咸宁市国土整治局备案,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二)在合同或意向书签订后,招投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该按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及时组织人员编写相关方案或开展相关工作等。(三)对不按时或不履行职责的中标招投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责任自负。八、其他事项(一)严禁相关中介机构出借或假借资质,或不是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列入咸宁市施工企业黑名单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将有关造假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已签订合同的,取消合同;已进场实施的,中止合同,且不予支付合同款。 九、联系方式咸宁市国土整治局 联系人:胡宏君 李光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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