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一体化系统迁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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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一体化系统迁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一体化系统迁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号*幢 * 层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一体化系统迁移。服务范围:根据宣城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安排,对宁国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所有登记信息和数据库内数据导出并按照宣城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要求进行整理、迁移,达到“市县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窗办事’,统一办事端口、办事流程和市县登记数据库统一”的要求。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传为、张深、何德银(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山门北路*-*号**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宣城市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何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山门北路*-*号**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黄先生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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