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花都区新华街农村供水工程(一期)—石塘村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13-4631]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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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花都区新华街农村供水工程(一期)—石塘村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深圳南************投标价(万元)***.******.***.******报价得分***.******.***.**综合得分***.******.***.**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张云新/粤建协培字A*******张建华/粤************周冠中/浙************ ******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詹工;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号;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业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