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林鸿铧-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43445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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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为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开发区,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林鸿铧,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容积率,默认为*.*。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容积率不得大于*.*,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高度不大于**米,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附件下载:关于林鸿铧-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