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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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新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湖南省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实施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条件湖南省新宁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新宁县境内,工期暂定***天(日历天),工程投资:****万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监理(监理费约**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号文《湖南省****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合格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主要监理人员应为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本县可以有两个在监项目);*、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具有类似施工监理业绩,即*个相似规模(单项工程***万及以上)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年**月**日至**月**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下午**:**~**:**,携带下列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两个或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华春建设******(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号凯旋大厦**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售的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号凯旋大厦**楼联 系 人:钟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