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单位(2013年9月-2015年9月)”项目(项目编号:2013CGFZ1950)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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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年*月-****年*月)”项目(项目编号:****CGFZ****)答疑公告如下:*、请问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文件中要求资料:办公设施设备,承诺原件是指什么?或提供固定格式?要附公司资产清单么?答:承诺原件是指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承诺已有与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配套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含正版造价软件)。*、标书评分细则中对投标人的固定办公场******租赁办公场所产权属于国有产权,只有租赁合同中能体现办公面积,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是整个大厦的面积。该投标是否有效?答:按招标文件要求,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合同内必须能体现面积数量)。*、 招标文件中没有注明带原件备查的,是否不需要带原件?答:是的。*、 初审资料是否需要单独装订?答:不需要。*、 标书中的业绩证明,合同与成果文件是否需要到主管部门备案?答: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P**页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 “固定的造价咨询人员”中造价师除了建设部的造价工程师外,我单位“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可否算本项目有效执业资格并获得加分?答:可视同为招标文件要求的“造价员”。*、招标文件P**页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点“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我单位为工程造价乙级资质,包别如何填写?是填写第二包?还是无需填写?答:无需填写。*、招标文件P**页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 “业绩”中若某项目共分*个标段(**标、**标……**标),造价合同签订在同一份里但每个标段分别编制清单及控制价,可否算*个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并分别获得加分?答: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明确为分标段的,以标段金额为准,按标段数计算业绩。*、招标文件P**页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 “业绩”中“须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资料作为补充”,我单位同时为某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可否提供经业主盖章的中标通知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答:不可以,必须提供经业主单位盖章确认同时编制了其项目清单控制价(须显示金额)的证明文件。**、诚信保证金是怎么办理的?答:详见“合肥造标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办理诚信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一个合同项目内有*个标段,三个标段合计超过*亿元造价,是否可算超过亿元项目?答:不算。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明确为分标段的,以标段金额为准,按标段数计算业绩。**、项目是以每个单位工程超过*千万,还是以单项工程超过*千万?答: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明确为分标段的,以标段金额为准,按标段数计算业绩。**、提供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因为要编页码,所有证书为扫描件(扫描件)打出可以吗?答:可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提供副本扫描件打出可以么?答:可以,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注意营业执照年审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公司有诚信保证金,那投标文件中第七项投标保证金退还改为诚信保证金扫描件打出可否?答:可以。**、请问我单位是****-****年入库单位,已经交过壹拾万履约保证金(******),请问参加****-****年的造价咨询定点单位还需要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吗?答:需要提交。**、请问关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无法显示金额及无法证明为清单、控制价业务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资料作为补充,此处的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用成果文件中清单控制价封面复印件(有业主盖章)?答:可以。**、请问造价乙级资质的单位,提供超过****万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此时算废标还是算不计入业绩评分?答:不计入业绩评分。**、在此次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年-****年)入库招标文件中要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我们的租赁合同是以********名义与房主所签订,想咨询一下这份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答:有效,******名称签订的租赁合同视同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年-****年)招标文件中第**页年度合同证明是指的什么?答:指的是投标人与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签订的年度造价咨询任务委托合同。**、招标文件第**页评审指标最后一项延续性服务中:此项要求须提供年度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年入库单位是否可以以造价咨询任务单作为证明文件?答:否。延续性服务证明文件为年度合同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年度合同,须提供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盖章确认的证明资料。**、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可以为分支机构人员,其社保为投标人分支机构购买?答:可以,******盖章授权。**、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单位(****年-****年)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九条评审程序,二详审指标,业绩备注中指出:“标书中须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请问招标中心的任务单是否可行?答:可以。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原合肥市委)四楼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