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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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藤桥镇服饰园区四期*号地块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鹿城轻工特色园区三期藤桥服饰分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企业应从事五金、索具制造产业。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年税收**万元以上,并符合入园环保条件。各竞买对象必须经区产业发展项目评估管理办公室评估通过。各竞买对象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如由鹿城区外企业竞得的,竞得人必须在规定的出让金缴纳时限内在鹿城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与竞得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逾期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还必须和藤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藤桥镇服饰园区四期*号地块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联 系 人:金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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