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桂林土出告字[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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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桂林土出告字[****]*号)桂林土出告字[****]*号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P***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东二环路南侧,规划芳华路北侧,漓江西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资(金)信证明不少于*****万元。 *、该宗地按规划编号为:B-*-*地块、B-*-*-a地块。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兼容**%居住,地块商业建筑沿江布置,住宅建筑设置在地块西侧)。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年,居住用地**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P***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受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的授权委托,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挂牌受托代理执行人,在《桂林市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允许实施的活动范围内开展各项土地储备交易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或关联事项活动。有意竞买者可向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按要求开具资(金)信证明、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竞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转入至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本次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可自行踏勘,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在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地块现场踏勘和答疑时间为:P***号地块: ****年 **月 **日**时 **分——**时**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桂林市崇善路湾塘一巷*号联 系 人:付先生、李先生、李女士、梁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