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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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 ****-**-**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梧田街道塘西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土地用途: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年;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稅,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的地价款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法人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的,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瓯海区成立由竞得人全******,在竞得人缴足地价款后,******(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的,******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在瓯海区成立由竞得人全******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实际领取文件时间****-**-**到****-**-** 实际提交申请书时间****-**-**到****-**-**实际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日 实际资格确认截止日期****-**-**日**时 由于新政府搬迁,新区府网络未调试完成,未能及时上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 系 人:章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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