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城东初级中学音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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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WL-****-*-* 二、项目名称:萧县城东初级中学音频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 ** 号 B 区 * 层 B***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 物 类名称:音频设备 品牌(如有):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险峰、赵德成、张守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号*#楼第八层,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监管单位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城东初级中学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交通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号*#楼第八层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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