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南雄市2013年乡镇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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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南雄市****年乡镇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X****GZ**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年乡镇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五、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六、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且具有并提供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份),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职人员,并提供公司缴交被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须有年检情况)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采购人:南雄市教育局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南雄市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联系人:尹小姐电话:****-******* 传真:****-*******相关附件下载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e**e*****b*******b*b*a*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