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诸暨港作业区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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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义新欧(诸暨)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诸暨港作业区提升改造工程陶朱街道和姚江镇诸暨市******项目投资*****.**万元,新亭埠作业区为取消原东区的散杂货堆场,在西区新建*个散货仓库;姚公埠作业区为*#码头同姚公埠锚泊区位置对换,装卸设备更新,内部道路及排水改造;江藻作业区为装卸设备更新、场地硬化等。/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水:初期雨水、场地及车辆冲洗废水(雨天不进行场地冲洗)通过沟渠收集至沉淀池内,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降尘等,不外排;在码头泊位前沿设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措施,其中新亭埠作业区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集中排入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处理后排入浦阳江;姚公埠作业区及江藻作业区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集中排入码头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诸暨市瑞祥保洁服务部清运至******。 废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要求船舶及工程运输车辆、装载机等均按要求使用清洁燃料,尾气排放需满足国家标准,同时加强船舶、车辆检修,确保发动机正常运行。 *)运输车辆装载的散货采用篷布覆盖,安排专人及专用洒水车每天定时清扫、洒水进行路面降尘,可减少路面扬尘。 *)装卸区在作业时进行喷淋洒水抑尘+雾炮机降尘(雾炮机射程**m以上,降尘范围可覆盖整个散货装卸作业区),在散料仓库内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固废:*)船舶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和陆上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定期清理沉淀池,清理出的污泥外运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诸暨市******收集转运。 噪声:①定期对车辆及船舶进行维护检修,使其保持良好性能,避免因部件松动等情况使噪声增强,严禁带病工作。 ②合理安排装卸作业,夜间不作业。 ③加强对船舶靠岸、离港合理调度管理,船舶靠泊码头时,应及时关闭动力设备,减少船舶噪声。 ④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并降低运输车辆车速≤*km/h。运输车辆在等待过程中,应及时关闭动力设备,减少噪声排放。 风险: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码头水域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码头须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应及时沟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实施溢油应急计划;运输过程货物散落在河道中,应及时打捞清理河道。 应急设备设施参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等相关要求进行配备,编制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并纳入区域溢油应急联动。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诸暨港作业区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