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昌州环评【2025】48号 关于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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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你公司报送的《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阜康市东南***°约**km处,行政区划属昌吉州阜康市管辖。火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该火区共有*处子火区,分别为*号火区和*号火区,*号火区面积为*****m*,*号火区面积为******m*,总面积为******m*,最大燃烧深度***m,最大燃烧底界标高为+***m。火区初步设计采用剥离、注水及覆盖的灭火方法,治理目标以达到彻底熄灭为标准。火区采用阶梯式,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剥离,剥离工程总量为****万m*;注水量总计为*******m*,灭火水源依托火区西侧*km的四工河,不开采地下水;其中*号火区布置超前探,总长度约******m;火区黄土覆盖范围为采坑底部封闭煤层露头,面积为**万m*,土源地位于火区北侧,平均厚度**.*m,土源地面积******m*;剥离物回填工程量为****万m*;植被恢复面积*******m*(治理范围、排土场、取土场、堆煤场及工区),撒播草种面积*******m*。排土场位于火区南部约*.*km处,容量为*****万m*,面积为*.**km*。灭火施工工期约为*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该项目详细勘查报告已获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批复(《关于对新疆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详细勘查报告的批复》昌州应急〔****〕*号)。该项目初步设计已获得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昌州政函〔****〕**号)。根据新疆煤******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第六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占地为裸土地、荒草地,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扰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开挖或排土前应先将有植被分布区域的表层土单独剥离,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用于恢复原地表层。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要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火区取土场、排土场、临建工程区、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施工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的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施工期剥离产生的土石方堆弃至排土场,排土场达到排弃高度时实施平台覆盖泥岩,边坡覆盖砾石、块石,平整碾压并洒水结皮;排土场周边布设挡渣墙、截排水沟,待治理工程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植被恢复。取土须在规定的土源地进行,禁止随意取土,减少生态环境扰动。灭火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待项目区覆土后,应及时进行撒播草籽,恢复地表生态与项目区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剥离物及黄土装卸过程、取土场取土和土地平整过程均应设置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剥离物及取土后的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前规划好施工路线,利用已有道路,对道路进行平整、铺设砂砾石并压实,限制作业带宽度,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设置清洗车轮的设施;施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残煤统一堆存于封闭式堆煤场(膜结构),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一同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作业设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剥离产生的土石方、残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机械设备及汽车维修保养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其他危险废物等。剥离产生的剥离物直接堆弃到排土场,待火区治理后,部分用于火区治理区回填工程,部分用于排土场的边坡防护、场地平整后再进行生态恢复。残煤由当地政府按照新政办发〔****〕**号文件相关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撬装式一体化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方式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