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十五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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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XG-****CG******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十五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项目名称:安徽省“十五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由采购人指定位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于****年**月**日前完成主要工作,形成初稿;****年*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服务期限直至成果文件正式公布。  五、评委专家名单:曹宜华、 成刚、祖丹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燕、李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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