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新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场所目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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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X/****-*****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东方市新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场所目录公告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东方市新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场所目录公告为完善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和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建筑垃圾处置遵循“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所有排放建筑垃圾的建筑工地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处置核准审批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车辆收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一、新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场所名单*、东方市八所镇平岭建筑垃圾调配场(核准证号:ZY-DF-*****)场所位置: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平岭村马岭公募北侧运营时间:每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联系人:滕杰联系电话:************、东方市八所镇唐马园建筑垃圾调配场,核准证号:ZY-DF-*****场所位置: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G***国道东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运营时间:每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联系人:滕杰联系电话:***********。二、建筑垃圾接收处置范围*、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各类建(构)筑物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和剩余泥浆。*、施工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 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包装纸等废弃物。三、建筑垃圾接收要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单位需具备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手续。 ?*、建筑垃圾应按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类别分类堆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年*月**日????????????相关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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