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遵医新招勘2013004校行政大楼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公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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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工程名称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遵医新招勘*******校行政大楼建设项目勘察招 标 人遵义医学院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建设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负责人:曾昭涤报价:***元/米(单价);******元(总价)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负责人:余波报价:***元/米(单价);******元(总价)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负责人:张建忠报价:***元/米(单价);******元(总价)公示期****-**-**至****-**-**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