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紫金县蓝塘镇邓缵先纪念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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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蓝塘镇邓缵先纪念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紫金县蓝塘镇邓缵先纪念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地址:紫金县蓝塘镇邓缵先纪念小学校园内;*、工程规模:在蓝塘镇邓缵先纪念小学校园规划范围内,建设*幢综合楼、*个校门及**米长的围墙,其中:综合楼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框架*层,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现有教学楼正立面。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要求:***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二、投标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报名企业必须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初级及以上)。*、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上证书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用A*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在资格审查通报会后凭报名登记表退回。三、投标须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开标定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证件如有不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供紫金县人民检察机关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帐号直接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收款单位: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紫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蓝塘信用社;账号:******************)。四、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五、报名地点:紫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县城规划建设局二楼)。六、投标企业的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于 ****年**月**日上午**:**到紫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即时购买招标文件,迟到或不参加或不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弃权。招标人: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志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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