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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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名称: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文件编号:QYJL-****-***招标人名称: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地址:清苑县城光明中街***号招标人联系方式:张连辉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劲 联系电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长城大街(团结路至金线河段)、富强路(发展街至保沧高速段)、新华街(乐凯大街至工业路段)、中心街(乐凯大街至工业路段)、曙光路(发展街至迎宾街段)及乐凯大街雨水、污水管道、雨水泵站、污水泵站。上述建设项目中的道路(包括路面工程、便道、绿化带、行道树、路灯等)、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泵站、污水泵站、通讯综合管道(含有线电视)、热力管道、电力线路、供水管道、天燃气管道的工程监理。招标规模:约*****万元质量目标:合格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三)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评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室项目联系人:张连辉联系方式:****-*******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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