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开发区公共管理服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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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审批编号:*******批准,现就湖州开发区公共管理服务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浙成采字【****】-***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预算:约***万元五、工程内容及数量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州开发区公共管理服务用房装修工程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施工及服务。▲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B证)(外地进湖拟投标企业和建造师须经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湖州市太湖路***号*楼*、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 元,售后不退。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投标单位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报名)、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投标单位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的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账户名称:浙******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日月城支行银行帐号:***************十、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 业务咨询:浙****** 联系人:小丁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浙******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