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自财采〔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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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二、项目名称:东部新城新院区中心手术室手术床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内环南路***号二区**幢**被投诉人*:四川******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层*号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自贡市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号相关供应商:四川******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天元街**号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号厂房第一层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评审过程中,分值汇总计算错误,评分畸高、畸低。投诉事项*: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投诉事项*: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投诉事项*: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行为。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无法从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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