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所需采购的办公家具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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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隆******关于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所需采购的办公家具项目的招标公告苏州隆******受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G-***号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B、投标人特殊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 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都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投标方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C、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原件);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统一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至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过时采购单位将不再安排踏勘时间。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勘察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止(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号和基广场***室 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止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八、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单位:苏州隆******联 系 人:赵晓燕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十、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答疑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号和基广场***室交货日期: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供货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元整)采购单位联系人:董冬 联系电话:****-********十一、监督部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