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SCX2013005-广东潮剧院灯光、音响设备废标后再次重新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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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潮剧院的委托,拟对广东潮剧院灯光、音响设备进行废标后再次重新询价采购,询价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CX*******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潮剧院灯光、音响设备废标后再次重新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清单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 *.项目中的笔记本电脑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库〔****〕**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供应商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号文规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点:****年**月**日*时**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询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询价地点:汕头市长平路**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十、询价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 十二、采购人:广东潮剧院 联系人:蚁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护路*号 邮编:****** 十三、询价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