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浙江国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新型耐火材料10000吨、保温冒口250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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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新型耐火材料*****吨、保温冒口******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万元,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约****.*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并计划淘汰原有*台压力机;新增天然气隧道窑*套、半自动浇注料生产线*套、***T压力机*台、***T压力机*台、荒磨机*台、双面磨机*台、切机*台、包装机*台、除尘设备*套、冒口成型机*套、冒口专用搅拌机*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原审批年生产环保设备***万产能淘汰,年加工耐火材料*万吨转型升级为新型耐火材料*万吨,技改后形成年产新型耐火材料*****吨、保温冒口******个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周边主要的敏感点为距项目东侧厂界**m外的零星住户点。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拆包、投料、包装和料仓呼吸口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不低于**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炉窑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不低于 **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经低氮燃烧器+水喷淋处理后沿不低于 **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排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企业承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号)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号)中附件*的限值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密闭和生产车间门窗密闭,及时清扫车间地面。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做到有效收集及处理,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各排放标准。因此只要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超标现象,则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技改后员工**人。本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压制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dB(A)左右。预计各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噪声限值;  *)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模具、污泥、次品、废布袋、滤芯(含粉尘)以及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并综合利用;收集的原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破损的硅溶胶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落实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则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废气  (*)本项目原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沿不低于**米排气筒(DA***)高空排放;  (*)本项目炉窑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不低于 **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经低氮燃烧器+水喷淋处理后沿不低于 **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  从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车间合理布局,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基础;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厂区西北侧种植高大乔木以减少对距西北侧王店自然村零星民居村民居的影响。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模具、污泥、次品、废布袋、滤芯(含粉尘)及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并综合利用;收集的原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破损的硅溶胶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年产新型耐火材料*****吨、保温冒口******个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城镇发展规划、选址规划和土地利用划。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以及负面清单对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企业只要按本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则本项目在拟建址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钱国良电话:***********  *、环评单位:******  联系人:杨蓓蓓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大道**号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环境影响评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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