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4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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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武平岩前矿渣综合利用项目武平县岩前镇双坊村陈彩塘**-*号武************项目位于武平县岩前镇双坊村陈彩塘**-*号,租用废弃的武******闲置职工宿舍楼及三浦石煤矿煤台作为建设用地,主要利用周边煤矿产生的煤矸石进行烧结后作为水泥制品生产原料及建筑材料,建设规模为年利用废弃矿渣**万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年利用废弃矿渣*.**万吨,二期年利用废弃矿渣*.**万吨,用地面积****m*。该项目为龙岩******“沃龙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拆除异地建设项目,原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莒舟村,生产规模为年产**万吨烧结煤矸石,于****年**月**日取得我局批复(龙环审[****]***号文)。现已停止建设,并已原址拆除了年产**万吨烧结煤矸石项目,(一)落实施工期环保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车辆清洗废水、烟气脱硫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厂区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密闭、围挡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原料及成品仓库应全封闭,各产尘点特别是装、卸料过程应采取完善的除尘抑尘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烧结废气经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脱硫除尘渣定期清理,收集于脱硫除尘废渣收集池,定期外售水泥厂;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或垃圾池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回收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新增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二期工程新增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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