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郎国土告字[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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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年***号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m*) 出让方式 土地用途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挂牌 工业 ≥*.* ≥**% ≤**% ** *** **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挂牌 工业 ≥*.* ≥**% ≤**% ** *** ** ****-** 十字经济开发区 **** 挂牌 工业 ≥*.* ≥**% ≤**% ** ** ** ****-** 十字经济开发区 ***** 挂牌 工业 ≥*.* ≥**% ≤**% ** *** ** ****-** 梅渚镇大梁村钟梅路东侧 **** 拍卖 商住 ≤*.* ≤**% ≥**% **/** *** ** ****年**号地块,住宅、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容部分):住宅建筑面积≥**%;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分别为:拍卖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时;挂牌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时; 经审查,分别在****年**月*日** 时前和**月**日**时前确认拍卖和挂牌竞买资格。 五、拍卖和挂牌的时间和地点拍卖时间****年**月*日**时;挂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招投标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王召顺 ****-******* *********** 赵大伟 ****-******* *********** 开户单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 账 号:********************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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