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宁波均胜远大海运有限公司项目风险代理律师续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项目风险代理律师续聘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项目风险代理律师续聘项目,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拟就******项目清收与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继续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形式方面采取风险代理的形式,时间方面约定代理期限为两年,费用方面约定在实际收回金额的基础上按照对应的提成比例(*.*%、*%和*%)支付律师费(封顶价为****.**万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本次拟采购******项目风险代理律师续聘项目,服务期限*年。经审议:(*)从技术方面,此次采购系服务类,不涉及技术刚性要求.(*)从业务方面,本项目所涉案件专业性强,且处于关键节点,需要由律师继续代理;风险代理是突破本项目清收瓶颈的创新方式,后续仍有清收可能性;推荐供应商从****年开始为本案开展风险代理清收,掌握本项目所涉案件相关财产线索,熟悉两地案件,由其继续代理有利于提高代理效率。(*)从管理方面,由推荐供应商继续开展风险代理,有利于节约沟通成本、有利于控制预算。(*)从市场竞争方面,****年推荐供应商带着财产线索与采购人联系风险代理事宜,本项目清收才有所突破,目前无其他律师事务所向采购人提出可以提供类似服务。(*)如替换供应商可能面临沟通成本提高、信息衔接不畅、错失执行时机、引起声誉风险等潜在问题。综上,本项目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的条件,目前只能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直接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院*号楼*层***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楼联系方式:杨小姐,****-*********.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