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安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2013-2014学年度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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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安宁市教育局联系电话********采购项目名称安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年度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Z*************开标(谈判、询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地 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标供应商包号采购货物(服务)细目名称数 量中标金额(元) 备注 经评审废标情况供应商名称包号废标原因所有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制定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而招标公告发出的时间为****年*月**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止,即在开标、评标时,保险期限已经经过了近两个月。鉴于上述情况,一旦确定中标候选人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将会把已经发生的时间计入保险期间之内,造成倒签合同,多付保费等情况发生,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因未对以上问题达成一致,决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最终,同意流标的*票,同意继续进行评审的*票,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