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交通大厦办公楼大堂多经点位合作经营项目(2025-2027年度)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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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交通大厦办公楼大堂多经点位合作经营项目(****-****年度) *.成交金额:A=** %(A为委托方分成比例,受让方分成比例为*-A。) *.成交方式:竞价 *.成交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新交通大厦办公楼大堂多经点位合作经营项目(****-****年度)成交人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人候选人名称:安******,成交金额:A=** %(A为委托方分成比例,受让方分成比例为*-A。) [if !supportLists]*. 若意向受让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辅路与将军岭路交口*号线科学城车辆段,联系电话:****-********。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意向受让方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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