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漯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所需空气质量监测工程项目开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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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漯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所需空气质量监测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号)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有所变更,具体如下: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向招标机构提供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转账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交纳。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漯河银行黄山路支行银行帐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室。(以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转账形式,在银行汇票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开标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二、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评分办法第二条,商务部分分值由*分调整为*分。*、其中“投标人业绩:提供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集成建设案例及验收报告(案例含*个及以上包含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六项监测因子中三项因子的集成),每提供一份案例及验收报告得*分,最多得*分(以开标现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变更为“*、投标人业绩:提供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集成建设案例及验收报告(案例含*个及以上包含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六项监测因子中三项因子的集成),每提供一份案例及验收报告得*分,最多得*分(以开标现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评分办法第三条,服务部分分值由**分调整为**分。其中第二款“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延长服务或终身服务的酌情得分,最多 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变更为“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延长服务或终身服务的酌情得分,最多 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第三款“承诺响应时间:若需方提出问题,承诺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能够*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分 。不承诺的不得分”变更为“承诺响应时间:若需方提出问题,承诺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能够*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分 。不承诺的不得分”;第四款“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分(须提供书面证明原件、服务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本项得分不累加,最多得*分)”变更为“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分(须提供书面证明原件、服务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本项得分不累加,最多得*分)”;第五款“有市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经验,根据运营系统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分,最多得*分(以开标现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变更为“有市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经验,根据运营系统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分,最多得*分(以开标现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