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年郴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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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郴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FW(CZ)-***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的部分内容修改为以下内容:
*.* 将原“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第二项第*小项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的派驻项目经理的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如管理方面、业务方面等),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获得了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记*分,获得了地市级奖项的记*分”。原“注”部分的内容不变。
*.* 将原“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第五项第*小项“注”部分的内容修改为:“注:本项内容不可累积记分。本项目无人机飞行条件为***M真高以下,不限制飞行地点,评标当天按评标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实时演示,并实时传送画面至评标现场。投标人具备现场演示条件(不接受PPT演示或视频演示)的按第(*)档记分,最多记*分;投标人不具备现场演示条件但提供了功能截图的按第(*)档记分,最多记*分”。
*.* 将原“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第五项第*小项“注”部分的内容修改为:“注:本项内容不可累积记分。本项目无人机飞行条件为***M真高以下,不限制飞行地点,评标当天按评标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实时演示,并实时传送画面至评标现场。投标人具备现场演示条件(不接受PPT演示或视频演示)的按第(*)档记分,最多记*分;投标人不具备现场演示条件但提供了功能截图的按第(*)档记分,最多记*分”。
备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中未涉及以上内容的其他考评内容及分值不变。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的部分内容修改为以下内容:
*.* 删除原“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第一项第*小项中“*、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了由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评级报告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记**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记*分;信用等级为A级的记*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计*分。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或报告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记分”的内容。
*.* 将原“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第一项第*小项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承接过或正在承接中的信息采集项目获得业主良好评价,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个记*分,最多**分”。原“注”部分的内容不变。
*.* 将原“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第二项第*小项的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采集项目类似案例的:每个案例记基础分*分;提供的每个案例中包含无人机或车载视频任意一种采集手段的加*分,同时包含无人机或车载视频两种采集手段的加*分。一个案例最多记**分,本项内容最多记**分”。原“注”部分的内容不变。
备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中未涉及以上内容的其他考评内容,各项分值调整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
*、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项第(五)项的第*小项的“电池电压**V以上”修改为“电池电压**V及以下”。
*、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项第(五)项的第*小项的内容修改为:“★*、中标人提供的无人机、信息采集车智能AI识别系统需支持城市管理类问题上报识别抓拍,包含但不限于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游摊小贩、乱堆物料、违规撑伞、违规户外广告、沿街晾挂、暴露垃圾、垃圾箱满溢和非机动车违停等,并可以根据城市管理需求和社会发展进行更新与升级。以上无人机和信息采集车智能AI识别系统均具有视频实时监控与回放、自动智能上报、人工上报、审核处理、事件去重、实时信息查询、设备检索、数据检索、统计分析、运行报告等功能。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将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将原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将原开标地点修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已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若本更正公告、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动态将通过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渠道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号
联系人:陈利群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栋****室
联系人:周玲彤、黄翎晞、刘浩联系电话:****-*******文档附件: ****年郴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