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公开选择拍卖机构的公告(仙选拍201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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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鲤城镇乡镇企业管理站拟委托拍卖机构拍卖鲤城企管站(鲤中安置房屋)招租。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仙政土[****]***号)文件的规定,定于****年**月**日(星期五)上午*:**在县招投标中心以公开抽签的形式随机选择一家拍卖机构,被选定的拍卖机构必须将该标的拍卖完成为止。拍卖佣金包干*****元由买受人承担。请有意向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准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确认参加抽签: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二、有效的拍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已经备案且有意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到抽签现场签订确认书后方可正式参加抽签。附:授权委托书(样本)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鲤城镇乡镇企业管理站****年**月**日附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 系(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姓名) 为本企业的代理人,以本企业的名义参加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于****年**月**日组织的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活动。该代理人在参加本次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企业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的权力)。特此委托。企业(盖章): 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