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江西恒江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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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铝型材铝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青泰路*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额****万元,项目以铝棒为主要原材料,以挤压机,机加工,表面处理(氧化设备,喷涂设备)等为主要设备,通过挤压、深加工、表面处理等工艺,占地**亩,主要生产铝型材,铝制品,预计年产能****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青泰路*号
联系人:李恒江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上******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十里风荷风荷苑府***栋*单元***
联系人:许工     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s/*uOrITOiecyW*-li*_avheQ?pwd=vquw 提取码: vqu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公众需要反馈意见,可到网站(http://***.******.***.cn/xxgk****/xxgk/xxgk**/******/t********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填写公参调查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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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