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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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上杭县华丕全肉鸡养殖场扩建项目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小和坑村上杭县华丕全肉鸡养殖场龙岩******上杭县华丕全肉鸡养殖场位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小和坑村,现有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于****年*月完成备案(备案号:******************),现有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鸡*万羽,年出栏肉鸡**万羽,饲养方式为地面平养。本次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栋鸡舍、*座饲料塔、*台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和尾水浇灌系统,其他依托现有工程。扩建工程新增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鸡*万羽,年出栏肉鸡**万羽,采用层叠式饲养和干清粪工艺。扩建后全厂养殖规模为年出栏肉鸡**万羽。(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沉淀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工艺)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的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配套浇灌区应根据地势特征修建防洪排水沟、雨水导流沟等,减少雨水冲刷影响。浇灌区外排尾水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在线监控与视频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控制鸡舍饲养密度、优化饲料、控制舍内温湿度和通风量、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应严格控制饲料卸料及投喂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优化鸡粪外运路线和时间,避免发生滴、洒、漏现象,切实减小对周边村庄的环境影响。按照报告书要求,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m范围,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采用较科学的饲养工艺和管理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后经密闭输送带送至临时堆放区。鸡粪、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和污泥经收集后外售有机肥厂;病死鸡采用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药品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尸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测计划,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护工作,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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