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金牛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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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浏览次数:*articleContent金牛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及标段名称金牛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采购人成都金牛区******采购人联系电话***-********开标地点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公示期****年*月**日-**日响应最高限价 *****.**元(含税)中选候选人及排序中选候选人名称响应报价(元)经评审的响应报价(元)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成******不含税:**,***.**元,含税:**,***.**元不含税:**,***.**元,含税:**,***.**元/第二名******不含税**,***.**元,含税:**,***.**元不含税**,***.**元,含税:**,***.**元/其他响应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响应申请人名称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成******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条“报价唯一”的要求,响应人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需包括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及税金。成******的报价文件与系统填报价格不一致,违反了“报价唯一”的规定,其报价无效,视为废标。其它需公示的内容/监督部门名称营销客户中心联系电话:***-********异议投诉注意事项*.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rtic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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