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岗独路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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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地址:郎溪县凌笪镇兴凌北路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街道北港绿园小区**-*商铺项目名称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岗独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区发双河创业园*号办公楼)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江胜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人资格业绩:企业业绩:楚雄市 ****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楚雄市****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业绩:楚雄市 ****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楚雄市****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宣州区杨周路(杨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其他:/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兴国县******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火车站站前东路D**房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黄艳燕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赣****************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人资格业绩:企业业绩:西乌珠穆沁旗****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负责人业绩:西乌珠穆沁旗****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企业业绩:西乌珠穆沁旗****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负责人业绩:*)西乌珠穆沁旗****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乐平市X***(桃礼线)袁家亭至礼林公路改建工程其他:/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三路**号***室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刘维德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鲁****************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投标人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北洲片区交通环线-环洲旅游路头桥段新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G*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企业业绩:北洲片区交通环线-环洲旅游路头桥段新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G*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沙雅县至沙雁洲景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未见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未见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安徽******:投标人业绩不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请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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