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督查督办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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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电子督查督办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协商,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电子督查督办系统项目运维服务采购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宁陕县长安东街*号,联系方式:****-*******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依托网络协同办公(OA)系统,开发一套电子督查督办系统,为我县政府系统提供电子督察督办服务。项目用途:网络服务四、采购项目预算:**万元。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连续*个月财务报表;②本年度任一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之日起计算);*.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或网络服务经营许可证。七、协商文件发放:*.发放时间:****年*月**日;*.发放地点:宁陕县政府信息办。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之前*.协商时间:*****年*月**日**:***.协商地点:宁陕县政府信息办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服务期限:*年。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