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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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NZX-****-***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号
成交金额(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if !supportLists]五、[if !supportLists]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林电 话:****-*******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记录表
****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开标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