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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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NZX-****-***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号 成交金额(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if !supportLists]五、[if !supportLists]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林电   话:****-*******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记录表 ****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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