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材集中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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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对 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材集中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标的物种数:*)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一批 ***.** % *(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询比文件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 (三)验货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和供应商应现场检查验收,供应商还应提供进货单或小票给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现场验收时若发现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在*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进行送检,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供应商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其它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无条件退换货处理。*.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 (四)报价要求: *.由于食材行业的特殊性,原则上采取随行就市的方式:根据万州本地三大超市(新世纪、沃尔玛、重百超市)的食材当期零售平均价(超市精品价及特价活动食材除外)作为供货商品基准价(需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对价格确认)。*.供应商投标时以折扣率方式报价(如报价比供货商品基准价低**%,则报价比例为**%)。*. 本次报价已包括所有的食材费、货物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税金、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以万州本地三大超市(新世纪、沃尔玛、重百超市)的食材当期零售平均价(超市精品价及特价活动食材除外)作为供货商品基准价(需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对价格确认)×中标报价比例×采购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 联系人: 汪海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 汪霞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