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5年“泸永江”养老融合发展项目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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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的委托,对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年“泸永江”养老融合发展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 一、询比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年“泸永江”养老融合发展项目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资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询比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yongchuanweb/)”网站上下载本项目采购邀请书、补遗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内容。 (二)询比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月 **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 日北京时间**:**(工作时间); *.询比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内将《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询比文件售价:***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永津大道凤凰谷优势企业公园*幢*-*)。 *.按照上述要求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 ** 日北京时间**:**起至**:**止 (六)询比开始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yongchuanweb/)”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永津大道凤凰谷优势企业公园*幢*-* 附件:挂网附件一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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