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定远县城区新一轮绿化养护招标项目(2025-2028)(3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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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城区新一轮绿化养护招标项目(****-****)(*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定远县城区新一轮绿化养护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一:我公司报名参加了定远县城区新一轮绿化养护招标项目(****-****)(项目编号:czdycg******-***)的*包、*包和*包,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如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页“专用车辆、机械”评分内容要求:“(*)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车辆、机械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购买方名称及车辆******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所租******名称一致,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租赁期限必须满足本项目最长养护期),否则不计分。” 请问:关于上述要求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据市场调查可知,只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定载质量****kg(或以上)洒水车”、“*、升降登高车(整车总质量≥****Kg)”、“*、运输车(皮卡车或客货两用车)”才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和“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而招标文件要求的“*、树枝粉碎机”、“*、高压打药机”、“*、绿篱机(修剪机)”、“*、草坪割灌机(打草机)”、“*、背负式吹风机”均为小型机械,没有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只有购买发票,因此,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第*—*的小型机械可否只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请明确。 回复:树枝粉碎机、高压打药机、绿篱机(修剪机)、草坪割灌机(打草机)、背负式吹风机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即可。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页“专用车辆、机械”评分内容,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机械为投标人自有的,” 请问:提供投标不******具有的车辆、机械是否予以认可为投标人自有的车辆、机械? 理由如下:根据******法******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是总体与部分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因此,投标人不******具有的车辆、机械应当予以认可为投标有的车辆、机械。请明确。 回复:分公司具有的车辆予以认可为投标人自有的车辆。 质疑三:树枝粉碎机、高压打药机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备的数量,是否无数量要求? 回复:树枝粉碎机、高压打药机配备数量均为*台。 质疑四:针对升降登高车,投标人提供车辆类型为高空作业车且整车总质量≥ ****kg,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质疑五:本项目人员配备是否有数量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要求中人员配备要求相关内容。 质疑六:本项目是否有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税金等政策性费用要求?若有,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不得低于政策性费用,请明确测算要求? 回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发布的最高限价及综合单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中:(其中单价为:¥元/m*/年),合同签订时此条款不做要求。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定远县中远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定远县京东国际大厦B座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杨小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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