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市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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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云润招字[****]***号云南******受招标人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楚雄市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及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采购人名称: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三、项目名称:楚雄市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四、招标规模:约**万元五、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六、招标范围:楚雄市交警大队办公楼修缮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天前将¥****.**元(人民币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帐 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九、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楚雄办事处(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号苑*单元***室,电话:****—*******,联系人:李庆凤 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份。(*)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拟参加投标项目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原件)。十.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十一. 采购人: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办公地址:楚雄市 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号苑*单元***室(楚雄办事处)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话:****—*******联系人:袁秀明 联系人:李庆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