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延吉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0.54万千瓦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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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万千瓦风电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传真:****-*******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延吉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万千瓦风电项目前郭县华电******长******新建装机容量为*.*MW的风电机组*台,配套一台箱式升压变,设事故油池一座,新建开关站一座,主要建构筑物有**kV配电预制舱及二次设备舱等。本项目年上网电量约为****.****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h。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蓬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填方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维修废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事故状态下,箱变事故废油暂存于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内临时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退役后的废弃风机叶片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新建*m*危废暂存间和*m*事故油池,需重点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cm/s,危废储存间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等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初审复审终审 初审复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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