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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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中药配方颗粒清单”中:
将“包*配方颗粒(袋装):*.山慈姑配方颗粒、*.蛇六谷配方颗粒、*.石上柏配方颗粒、*.紫河车配方颗粒、*.醋艾炭配方颗粒、*.煅瓦楞子配方颗粒、**.珍珠母配方颗粒、**.阿胶配方颗粒、**.淡附片配方颗粒、**.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藤梨根配方颗粒、**.棕榈炭配方颗粒、**.姜半夏配方颗粒、**.葶苈子配方颗粒、***.地龙(参环毛蚓)配方颗粒、***.鸡内金配方颗粒、***.蛇莓配方颗粒、***.生石膏配方颗粒”**个品名删除;
将“包*配方颗粒(瓶装):*.阿胶配方颗粒、**.鹿角胶配方颗粒、**.山萸肉配方颗粒”*个品名删除。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七、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品名同步删除。
*.开标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精
电话:***********
*、采购人
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 ** 号
联系人:彭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栋****室
联系人:姚杰、周精、奚峻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