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越溪乡白莲寺13口养殖塘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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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l****************标的名称:白莲寺外养殖塘*号转让方名称:宁******决策及批准情况:同意受让方资格条件:竞租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租赁地块按现状交付,竞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充分调查、踏勘、了解标的地块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四至、面积、沟渠、道路、养殖条件等),自行承担上述基础情况、自然条件等养殖塘养殖风险。 特别约定: *、仅用于水产养殖 *、未经宁******(******)审核同意,竞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现状,不得建设不动产及与养殖方式不相符的基础设施设备等。 *******同意及乡镇(街道)、县渔业主管部门信息核准,乙方不得转租、抵押、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养殖塘。 *、竞租人应当依法依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农药及违禁药物、超面积使用水域、滩涂等。*、成交后,竞租人应保持水域、滩涂环境整洁,禁止养殖垃圾入海,做好养殖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规划调整、其他政府行为需要等不可归责于委托方的原因,******基于自身工程建设等需要,宁贻公司将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必须无******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请竞租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竞租人进驻后若需搭建临时管理棚的,******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搭建并自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承租期满后,临时管理棚由竞租人自行拆除,竞租人逾期不拆除、不清理的,宁贻公司有权自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由竞租人承担(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防汛防台期间,根据县相关部门命令或应急响应,竞租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组织做好防台措施。Ⅲ级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台风来临前的相应防御措施。Ⅱ级应急响应,竞租人必须组织好将本养殖区域内工作人员和施工工棚内居住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应急避险场所或区域。竞租人如不服从相关部门指挥,拒绝撤离的,宁贻公司有权组织相关人员撤离,相关费用由竞租人承担。*、竞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农业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公告挂牌期:****-**-** **:**:**至****-**-** **:**:**转让方式:网络竞价转让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先生电话:***********传真:********产权交易机构名称:宁******产权交易机构地址、联系方式:交易机构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联系方式:****—********信息来源: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