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河鞍山市(台安段)管理路贯通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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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鞍山市(台安段)管理路贯通工程 [ 招标单位: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宁 ]招标代码:**************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鞍山市(台安段)管理路贯通工程已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计划投资:***.**万元。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为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发包人为台安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辽河鞍山市(台安段)管理路贯通工程位于辽河干流台安段,“****”主行洪保障区边界内滩地上。辽河干流台安段河长**km,河岸线长**km。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新修建岸边管理路硬化段**.**km,砂石护顶宽度*m,厚度**cm(含养护料厚*cm),左岸布置*个错车平台,右岸每*km布置一个错车平台。左岸新建生态隔离带*.**km,种植**m宽的杞柳带。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纬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地点为台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联 系 人:何海波 开 户 行: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 账 号:****************** 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号***室 电 话:****-******* 传 真:****-******* 发 包 人:台安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纬路*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杨小航